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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及招考方式
较好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规定的“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的学生,并根据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三条 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在部分专业中按需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并根据当年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条 执行规定的政策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或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六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文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依次排序(首先按语文录取;如语文相同,按外语录取;如外语也相同,按数学录取);理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依次排序(首先按数学录取;如数学相同,按外语录取;如外语也相同,按语文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报考我院非艺术专科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专业,并按照高考文化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时间及要求详见我院首页)
第七条 艺体类专业招考方式:
我校投放招生计划省份的相关专业招考方式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未开展专业校考工作的省份和专业:考生参加统考并取得专业合格;
2.开展了专业校考工作、且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未举办统考的专业:考生可直接报考我校对应专业的校考,并取得校考专业合格;
3.开展了专业校考工作、且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举办了统考的专业:考生须参加并通过统考后方可报考我校对应专业的校考,较终取得校考专业合格;
4.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内容将在我校首页和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课程安排时间:
白班、晚班、业余制班、周末班、一对一定制课程(详情请咨询顾问)
白 班:8:30-16:30 (周一至周五白天时间段选择)
全日制:8:30-11:30/13:40-16:30 (周一至周五全天上课)
晚上班:18:00-21:00
周 末:8:30-16:30(每周六或周日全天)
具体上课时间学员根据自身时间安排选择报班。
课程周期:
课程周期长短以学员实际所报班级为准,一对一课程和培训老师沟通安排。
课程收费:
因学员自身基础和所要学习达到的程度、报班时间长短等客观因素不等,我们开设有不同的班级,费用有所区别,费用以学员所报班级为准,学员根据自身要求选择报班,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老师。
不同时间校区有不同的优惠活动,详细优惠以当时参加的优惠活动为准。
预约试听体验课程:
学员如需参加体验课程,至少需一周和顾问预约体验课程,提供给顾问参加学员姓名+电话+课程+所在地区,顾问会及时登记预约就近校区体验课程,预约后顾问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及时通知学员。
报名须知:
1、外地学员,需食宿,和老师预约沟通。
2、学费不包含食宿费用。(全日制住宿课程除外)
3、校区顾问会不定期回访学员,了解基础情况,请学员配合顾问回访。
4、课程调换或改期,需到校区和课程老师沟通。
5、课程退班退费,学员需到校区办理。(实际情况以校区规定为准)
6、报名完成后保留好报名票据,以及课程老师联系电话,以便后期和老师跟进。
7、优惠活动请和报名老师咨询了解。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如需帮助或了解优惠活动,请在线联系顾问,顾问会及时安排课程老师电话和您沟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