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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通知
卫健委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通知,为了积极响应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3】40 号)第七条明确要求健全人力资源机制,规范并加快培养健康管理师等从业人员以及推动《健康中国2020》战略,满足我国健康管理行业发展以及对健康管理人才和相应资质认证的迫切需求。
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健康管理工作,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和健康体检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健康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卫健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开展健康管理师的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是该职业职业资格的认证单位,济南鲁慧教育开展定于2018年11月举办卫生计生委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及鉴定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培训安排
(一)培训对象
职业资格“健康管理师”三级()培训招生对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体检中心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咨询)、各单位健康管理人员、大中校校医、养老护养中心人员、医校、各制药、医疗器械、保健品公司人员、从事或准备从事健康管理相关职业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报名参加健康管理师(三级)培训和 :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三)培训方式
学习形式:报名缴费——发放教材——发放课件——培训——(网上教学、集中统考、随报随学、工余学习、不必集训、面授、统考)。
二、鉴定安排与查询
卫计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2018年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三级)鉴定。合格者,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卫健委人才交流中心签章的《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通用,终身有效。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鉴定时间
本次人机对话和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
特别注明:具体时间以卫健委人才交流中心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鉴定地点
预计考区:北京 济南 杭州 成都 石家庄 昆明 贵州 深圳等
特别注明:具体以卫健委人才交流中心发布的通知为准
(三)的方式
理论知识:上机(120分钟)
专业能力考核:上机(120分钟)
(四)查询
通过卫生计生委人才中心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部职业技能鉴定网进行“双网查询”,鉴别真伪。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学历证明电子版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3、《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见附件 1)1 份 ;
4、从事本职业年限单位证明(见附件 2)1 份(无发开证明者详细咨询报考老师);
5、近期个人2寸免冠彩色照电子版(见附件 3)1 份 ;